液化天然气公司组织学习
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
时间:2019-07-16 16:25:16浏览:来源: 纪检监察室作者:史晔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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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,液化天然气公司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。会议由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宋旭东主持。

纪委书记彭熙永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公司实际,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的重点内容,对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体、事项、程序、方式和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的事项,以及监督与追责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。

宋旭东强调,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是省纪委、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集团纪委的要求,也是全体党员的行动自觉。全体党员要按照规矩和程序严格执行,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负责同志要仔细研究和学习,做好宣贯,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,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

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中层干部、纪检监察室成员、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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